2008年4月15日

今天真是衰





早上上課買個早餐,想說師大只在對面幾十公尺不到,手上的鮮奶又不適合放車廂


就手拿鮮奶安全帽擺掛前面,一兩分鐘的路程


剛騎一公尺不到就被盡責的台北市警察局給攔下開單了!!


暈~好吧,是我錯了,那警察人很好幫我開什麼最低$ (他對師大學生印象好@@;)


第五十五條(違規臨時停車之處罰)第二則:在交岔路口、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、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。



(我只在距7-11門口不到幾公尺而已...)


聽說這是五百兩,而且是我來台北第二張紅單    ╯-____-)╯~═╩════╩═~


雖然是心服口服,畢竟自己錯了!


再怎麼有理由,法治觀念還是要有的,不爽拿到單子後可以申訴(不過我這點用不到!)


只是這麼一大早就讓我心情超不美麗,今早還想著難得出太陽天氣超好超適合出遊的,


嘖嘖~前後十分鐘心情怎麼落差這麼大...


回到宿舍後,早上匆忙關機斷電的結果,竟然讓電腦罷工到現在!!


我自己判斷應該是關機過程系統寫入錯誤,導致開機時的一些常駐程式連帶出現問題,


想把它修好,只是試到現在電腦似乎一樣不給我面子!!你醒醒阿!!電腦!!


任性夠了!!還把我的作業我的報告弄到這麼晚   真的夠了~~~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

就在剛剛  我終於把電腦給修整好了  可以上來po這篇恨文了!!


真想飆髒話!!   我現在依舊只有八百字......


從一點多到宿舍現在七點   評讀作業進度依舊零(怒)...



X的


1 意見:

thelyse 提到...

口連的林阿胖

哈哈 難得給它上網

看到你那ㄇ悲情...

但還是不知不覺笑出來ㄟ

只能說你的經歷還真是怪不拉機都有

哈哈阿胖好久沒看到你拉

有控回鹿谷十聯絡我八

離雲林那ㄇ近!ok?!

Blogger Templates by OurBlogTemplates.com 2007